根据《兰州晨报》报导,丁男曾经因犯奸淫幼女罪、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与丧偶的嫂子杨金兰结婚,但他有暴力行为。去年12月,丁男发淫秽讯息给继子丁志刚的妻子,又故意找丁志刚争吵;某日,他再次辱骂丁妻,丁志刚便起了杀机,尾随他并拿木棒击打头部及腿部,杨金兰闻讯赶来,在丁志刚的指使下,押住丁男腿部,帮助丁志刚将丁男打死。
丁志刚妻子说,丁男一直骚扰她。而丁志刚姐姐透露,自从有记忆以来,丁男就打骂她的母亲,还在她18岁时与她发生性关系,丁男以各种理由威胁,「霸占」她。另外,村民也作证,丁男生活作风很不好,丁志刚、杨金兰打死他,实在是忍无可忍,是「为民除害」,希望法院轻判。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丁志刚、杨金兰义愤杀人,属于法律规定的轻判情形。丁志刚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但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在警方询问时,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杨金兰是从犯,明知儿子已经报案还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抓捕时无拒捕行为,皆有自首情节。
法官考虑到被害人有严重过错,于是按照实情,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丁志刚有期徒刑6年,母亲杨金兰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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