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吕东君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判决书显示,2011年12月15日,李竹园在与吕东君等人饮酒后,回家上楼梯的过程中不慎摔伤,于次日死亡。
时任莱西市畜牧局副局长的吕东君在负责处理李竹园死亡事件时,指使工作人员向莱西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科工作人员做假证,谎称李竹园系回家取工作材料过程中摔伤致死。
莱西市畜牧局为给李竹园申请工伤还补办了一份班子成员《会议纪要》,吕东君明知李竹园不符合提报工伤条件,仍在《会议纪要》上签名同意,导致莱西市人社局认定李竹园为工伤死亡,李竹园家属因此获补偿金39.85万元(未支付完毕)。
此外,吕东君在任莱西市畜牧局副局长期间,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申报奶牛“退户进区”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4万元。
2014年1月4日,吕东君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此后,莱西市检察院以吕东君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莱西市法院提起公诉。
6月21日,莱西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吕东君免予刑事处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莱西市畜牧局已支付和尚未支付的工伤赔偿款39.86万元及退赔赃款4万元予以追缴并没收上缴国库。
吕东君不服,提出上诉。
2014年11月10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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