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伦案件二
身为人父的李某在一年间,多次用殴打、恐吓等手段奸淫未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父亲李某有期徒刑9年。
1998年,李某的同居女友生下了女儿小梅(化名),小梅只有几个月大时,亲生母亲便离家出走了,李某只好将女儿送回了老家交由亲人抚养。
2011年7月的暑假,李某把13岁的女儿小梅接到身边,同住出租屋内。2011年8月底至2012年7月6日间,李某在其出租屋内,以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三次对其女儿小梅实施了奸淫。
小梅曾求助于亲戚,遭谴责的李某不仅全盘否认,还更加肆无忌惮。直至去年6月底,知情群众向公安举报,公安于7月9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某多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其作案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