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看她衣服并不多,最贵的一件衣服也才3000多块钱,而且护肤品也只买过两次,加起来不超过4千块钱。我怀疑她把这十万块钱另作他用了,就差了明细,她在上个月在镇上的酒店开过两次房,并且给一个陌生人分两次转账了纵共十万元,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说出了实情,那十万她给了前男友,去酒店开房也是和他前男友见面,但她表示他们是清白的,没有发生关系。听到这里我就火了,就算是借给前任我也不愿意,更不要说给前任十万了,而且竟然还偷偷地背着我和前任酒店开房,这不摆明让我戴绿帽吗?我俩为此吵了一架。
她说不嫌弃我是二婚,年纪还比她大那么多,花点钱算什么,本来就应该花的。我说花钱可以,但是你不能拿着我的钱给前任啊,她撅着嘴说,反正钱已经给了,要不回来了。我觉得她在撒谎,明显就是拿我当提款机,暗地里和前男友还一直有联系,一定有做出对不起我的事。第二天我让她收拾东西打包回家,等我处理完手头上的工作,立刻跟她离婚,她二话没说就站起来离开了,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心寒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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