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狼!台湾省新北市一名年轻女子近日在姐姐家喂小孩喝奶时,居然被色心四起的姐夫强吻、抚摸胸部,性侵得逞。姐姐得知后,愤而与先生离婚,而色姐夫最后被依强制性交罪,被判处有期徒期3年2月,全桉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去(2018)年8月,性侵男对年轻貌美的小姨子一直心生邪念,这次因为小姨子家里装修,暂时住进姐姐家。某一天,她独自与姐夫待在家中,坐在客厅的她正在用奶瓶喂小孩喝奶,早就对小姨子倾心的姐夫性欲大发,趁机伸出魔爪,强行抚摸小姨子的胸部;她当下吓到全身发抖哭泣,尽管试图出手抗拒姐夫的侵犯,但担心孩子受到波及,且力气难以阻挡对方,最后仍遭对方以手指性侵得逞。
桉情曝光后,姊夫矢口否认性侵小姨子,声称是因为和对方有暧昧情愫,当时才亲吻、抚摸胸部,并未对小姨子做出踰矩的性行为。不过,小姨子拿出手机简讯,证实姊夫事后确实曾传讯息向姐姐道歉,内容称「自己破坏了2个家庭,应该要去死一死」,还说「自己对不起大家,应该关到死反省」等内容,见事迹败漏,色姐夫才终于改口,坦承犯行。
地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名姐夫逾越伦理界线,为满足私慾犯下强制性交罪行,所为实属不该;虽然最后改口认罪,但因为始终未获得女方原谅和解,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嫌,判处姐夫有期徒期3年2月,全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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