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买来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兴,曾因绑架罪被判刑入狱13年,并于2010年5月刑满释放。释放后的何某兴整日游手好闲,经济较为拮据,结识了不务正业的施某斌。两人于年前开始密谋通过绑架勒索来“发财致富”,先后在网上购买了发令枪、假发、望远镜等作案工具,并选择福清城区驾驶豪车人员作为绑架目标。1月25日,两人在福清城区盯上了驾驶奔驰车的一老板郭某,将其劫持到偏僻乡村后,抢走价值40余万元的财物。
据嫌疑人交代,为了做一单更大的绑架勒索案,1月25日两人抢劫各分得1.5万元钱后,用剩余的部分现金购买了一部二手的五菱牌小面包车和其他作案工具。3月初,犯罪嫌疑人盯上了一部奥迪Q7车。
“白富美”被关平潭山洞
3月5日晚,郑某驾驶该车在自家小区停车场停车时,两名嫌疑人蒙面持“枪”(改造过的发令枪),将其强行劫持到刚买不久的面包车上。上车后,嫌疑人抢走郑某身上财物,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通过ATM机取走6000元现金。而后,他们将受害人绑架至平潭澳前镇一山洞内,并用铁链加锁捆绑住受害人腿脚。其间,嫌疑人采取殴打、恐吓等方式获取郑某丈夫林某电话,要求林某支付500万元赎金,并扬言若报警就撕票杀害人质。
据郑某陈述,她被关押在黑暗的山洞后,浑然不知外面情况。在绑匪离开后,经十余个小时不懈努力,她最终挣脱铁链,在黑暗中摸索数小时,终于找到山洞出口。3月7日清晨6时许,郑某逃出山洞后,在附近村庄找村民借了部手机,将她被绑架过程及冒死逃出的相关消息通知了其丈夫林某。之后,获得消息的福清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其接走。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何某兴、施某斌均已承认了他们结伙实施“1·25”抢劫案及“3·6”绑架案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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