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15分,韩某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在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韩某直接表示认罪。他说之前他曾经开过两年出租车,此后基本没干过什么工作,平日里全靠母亲养活。案发前父亲已经去世,他和母亲、弟弟住在一起,母亲一个月给他1500元的生活费,平时他和母亲相处很好,但因为他觉得弟弟不干活,母亲有些向着弟弟,他因此打过母亲几次。
韩某在法庭上称,事发当天他喝了一些酒,又因为弟弟的事打母亲,先打了母亲几个耳光,然后去厨房拿刀,“我不记得怎么扎了她,但我妈的死肯定是我造成的,我认罪。”韩某说他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了,大概记得用刀扎了母亲后,拽着母亲找自己的弟弟,但弟弟在不在家他记不清了,后来他也不知道怎么报的警,等醒过来,已经在派出所了。
据韩某说,平时他在家给母亲做饭,照顾母亲多点,因为弟弟不管母亲,他曾经因为打弟弟被公安机关拘留过,韩某还说他平常喜欢喝酒,母亲对他很好,他打母亲之后,母亲不会跟别人说。 “我犯了这么大的错,我认罪,希望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韩某说。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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