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很多学者采用医学解剖的方式阐述了遗传基因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这只是生理因素,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犯罪动机以及杀人者的心理成因,这对于预防犯罪,构建和谐社会有巨大的作用。
张永明在云南被当地人称为“食人魔”,他出生在山清水秀的昆明市晋城镇,除了父母外,他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作为小儿子,在家庭中往往是最受关注和疼爱的,但是张永明的家庭并不是这样,他的母亲有一定程度的虐待倾向,她曾经数次殴打二儿媳余会仙,也因此导致两家关系的紧绷,而他的二哥,更是在菜市场因一些小时事与邻居产生矛盾,用锄头暴击对方险些致命,可以说,这个家庭都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张永明血液中流淌着这样的基因,有数据表明,暴力倾向者有50%的遗传因素,而另一个重要的成因就取决于外界环境,沉默寡言的张永明性格孤僻,很大程度上与这个家庭的暴力倾向紧密相关,邻居们惧怕这样的家庭,从而远离他们,所以真正能和张永明一块玩的同伴几乎没有。
我们从无数起杀人案件中可以分析出杀人者往往具有比正常人低很多的自卑感,物质生活的匮乏和道德规范的薄弱在瘦小的张永明心中起了关键作用,第一件扭转他心灵的事件就耸人听闻,他唯一的朋友、小学同学陆士荣在他家过夜时,张永明在深夜绑住了他,用刀砍他的头颈,显然张永明无法区分道德与法制,更有可能是家庭长期暴力导致了他心理的扭曲,而这只是起因,因为给陆士荣治病,在1974年,家里赔偿了对方几十元,让原本孱弱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这无疑加深了张永明自卑的心理。
张永明的首次杀人发生在1978年,对方是他的瓦窑厂同事杨树荣,在一次宵夜之后此人消失,而张永明在警察的审讯下也没有丝毫隐瞒,这时他已经形成了反社会人格障碍。这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首先是他的道德不再受到传统伦理观念的制约,其次他自动屏蔽了那些约束他的言论和信息,也就是不再具有共情能力,对于周遭所有人的感情世界已不能引起他的丝毫同情与怜悯。
这次事件强化了他的固有思维,让他受到了死刑缓期的惩罚,当他1997年刑满释放时,父母已经离世,大哥二哥也不在身边,连环杀人案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凶手往往都是单独作案,所以隐蔽性极强,而对于张永明来说,第一次杀人判刑不仅让他知道了最坏结果,而且为他披上了“精神病”的外衣,所以在山高皇帝远的小镇,他一次次在警察眼皮底下犯案,却都以“他是精神病”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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