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小沫(化名)在河南省正阳县出生,上面有个哥哥,父亲在她出生后不久便不知去向,小沫和母亲李女士相依为命。
因经济条件不太好,李女士忙于赚钱养家,没多少精力管小沫,小沫便学会了上网,学习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2011年,李女士因犯罪被判入狱,小沫不久之后便辍学了,她跟着哥哥一块生活。
2012年某一天,时年14岁的小沫问哥哥要零花钱上网,哥哥不肯给,兄妹二人发生争吵,气急之下,哥哥打了小沫一巴掌,小沫感到委屈,夺门而出,此后再无音信。
那个时候李女士正在监狱服刑,小沫的哥哥不敢将妹妹失踪的事告诉母亲,直到2016年7月,李女士刑满释放获知此事后才报了警。
但人海茫茫,走失已经4年的女儿哪有那么容易找到,李女士找了两年多都没有任何线索。
也许是老天垂怜,2018年1月21日,李女士在驻马店某小区门口贴传单时无意间看到了小沫,但此时,小沫已认不出她。
母子俩相拥而泣,失踪了6年的小沫终于被找到了,李女士急忙拉着女儿往回走,但小沫却不愿离开,“她在口中不断重复着‘孩子’,这时候我才知道她已经有了孩子了。”
李女士惊呆了,女儿才刚过20岁,怎么就有孩子了?失踪的这6年里,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郑某敏有个儿子叫郑某牛,一直没有成家,他想让小沫给儿子当媳妇,给郑家续香火。
小沫到郑家后的第一个晚上就被安排和郑某牛住在一起,她反抗,想跑,甚至还用刀砍自己的手腕,结果被郑家父子殴打。
最终,郑某利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小沫发生了关系,之后把她拘禁在家中。
跑又跑不掉,又没地方可去,孤苦无依的小沫只能“乖乖”的留在郑家,由于长时间受到恐吓威胁,小沫精神状况也出现了问题。
2014年1月,郑某敏利用小沫智力低下、精神状态异常,便强行与小沫发生了关系。
小沫在郑家生活了6年,沦为郑氏父子的“共享妻子”,小沫不仅为“丈夫”郑某牛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还为“公公”郑某敏生了一个儿子。
经司法鉴定,警方确认了小沫的三个孩子中,老大系她与郑某敏所生,另有一对龙凤双胞胎系小沫与郑某敏的儿子郑某牛所生,小沫案发时患精神发育迟滞(轻度),性防卫能力削弱。
2018年11月,因涉嫌强奸罪,河南泌阳人郑某敏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2019年6月20日,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敏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2020年1月20日,该案主犯郑某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一次性赔偿小沫经济损失32297.94元。
对于这个结果李女士不接受,她的代理律师赵良善表示,量刑还可以再重一些,无期徒刑或死刑比较合适。
此外,本案中郑某敏除犯强奸罪之外,是否还涉嫌非法拘禁等罪?一审判决认定郑某敏系主犯,那么从犯也应负刑事责任,即郑某敏的儿子郑某牛也应被绳之以法,不能逍遥法外。
而且他还出具了一份郑某牛被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的证明,想以此为儿子开脱。
不过据警方表示,2018年1月21日,郑某牛在第一次接受警方询问时,思维清晰,对民警的提问也能明确回答,所述内容也与其家人说得大致相符。
但到了2018年12月21日,公安机关对案件刑事立案后,郑某牛面对民警讯问时所提出的问题多以“不知道”回答,且不时发笑、抠手指,甚至无法说出自己的出生日期,这与他最初的表现完全不同。
小沫现在的情况十分不乐观,目前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不断吃药才能缓解,一旦停药就复发,这在日后将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因此,李女士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赔付3万元,远远弥补不了小沫的受到的伤害,于是提出将赔偿数额提高到168万。
考虑到小沫日后可能无法再成家,所以希望能争取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为她以后养老做准备。
李女士无奈的说:“我现在能照顾她,再等几年我照顾不了了怎么办,不给她留个孩子谁管她啊”。
纵观这起案件,间接反映出未成年少女维权意识太过薄弱,这和她的家庭不无关系。
小沫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很早就抛弃了她,跟着母亲和哥哥生活,后来母亲犯了错误,进了牢房,她就跟着哥哥一起生活。
因为沉迷网络,哥哥不再给她零花钱,还打了她一个耳光,这样才导致她离家出走,最后落入郑氏父子的魔爪。
假如,当初母亲和哥哥能够对她多一点关怀,在叛逆期的时候多一些理解,也许就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样一个局面。
不过不管怎么样,郑氏父子都已经犯了重罪,希望能得到严惩!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