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限制之下,我们从潜规则的角度回顾历史,看看法办周永康意味着什么。
在当代历史上,至少在毛泽东和邓小平时代,并不存在“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那时下台的政治局常委(编者注:彼时名称不同)比比皆是,失去人身自由甚至失去生命的也不在少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时高层就没有潜规则。
毛泽东时代高官下台的主要原因,是所谓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阶级斗争问题直接采取阶级斗争的手段解决,用不着刑事诉讼。这似乎堂堂正正,没什么潜规则。但是,按照党章和宪法,党员有权发表并保留不同意见,更不用说宪法所保护的言论出版自由。即便真犯罪了,应该下台甚至入狱,也要走合法程序。但我们知道,没人把宪法和法律当回事。刘少奇是国家主席,依法要受到宪法的特殊保护,可他举着宪法抗议,没人认账。人们实际遵从的规则是: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一个人说了算”,家长制,个人凌驾于全党全社会,这就是毛泽东时代的潜规则,违宪级别的潜规则。
邓小平时代也没有“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毛泽东时代是一个人说了算,邓小平时代是退居二线的核心和另外几位元老商量后拍板。那时候的潜规则,就是二线比一线的权力大。宪法和党章当然没有这种规定。按照正式规定,最高级别领导人的上台下台,更不必说失去人身自由,自有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这类程序没有显示出自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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