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新格局下地方政府须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5月1日,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正式实施,上级机关不再受理越级走访。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单光鼐表示,信访领域接连两个大动作表明,随着我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格局已经产生了重大变化,然而从这起案例来看,地方政府还没有适应新形势,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存在“等、靠、要”的心理。
“过去的信访渠道只是在形式上畅通,而实际操作上没有畅通,上下级、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行依法逐级走访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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