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因旗下男主播起诉索赔被限制高消费
记者查询发现,曹悦原系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某公司”)旗下直播平台的游戏主播,熊猫互娱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引进曹悦,作为其旗下熊猫直播平台的游戏主播并签订《游戏解说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明确,若因曹悦与广州某公司解除协议产生违约责任,由熊猫互娱直接向前述公司赔偿,或在曹悦承担相关费用后由熊猫互娱向曹悦支付其已付款项。因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曹悦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6年5月16日,广州某公司起诉曹悦,熊猫互娱为曹悦聘请律师,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曹悦向广州某公司赔偿损失360万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曹悦称,终审判决后,熊猫互娱聘请的律师未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曹悦,直至该案执行法官通知后才知晓判决结果。曹悦多次与熊猫互娱沟通,要求熊猫互娱根据协议约定向广州某公司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但熊猫互娱拒不履行。
曹悦称,不得已,自己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了相应的支付义务,为维护其权益,遂进行起诉。
曹悦起诉要求,判令熊猫互娱支付款项363.18万元,并判令熊猫互娱承担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延期付款利息损失(暂计10890元);本案诉讼费由熊猫互娱负担。
针对曹悦与熊猫互娱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日立案。
熊猫互娱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曹悦户籍地属于上海市普陀区,本案应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管辖。
经审查,嘉定区法院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熊猫互娱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曹悦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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