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官质问高文这些年是怎样生活的,高文在法庭上哭泣地陈述,她是16岁(结交不良人员)被赶出家门,母亲也表示是最后一次帮助她。
自产下女婴“朵朵”后,她将在乡下的房子出租给别人10年收下了1万元,还先后接收吴澄给她的1.8万元,其中8000元是办理“朵朵”出院的手续费。但高文却没有接回“朵朵”,却在上海附近的花桥地区租房不外出怕见人,每天叫“外卖”以此为生计,来逃避社会逃避抚养“朵朵”的义务。
生下孩子,一走了之,不闻不问,人间蒸发。当检察官当庭用电脑播放投影,多张活泼的“朵朵”生活照片时,高文一脸茫然,并没有显得特别的激动,好像“朵朵”与她根本没有血缘关系,仅是邻家小孩子一般。
同为孩子妈妈的检察官痛斥高文,生为母亲你知道女儿穿多大的衣服尺寸,用什么型号尿不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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