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有哪些?
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通过“打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喊话,图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包括此前一直被大众吐槽的证明“你妈是你妈”。
关于各级行政部门要求公民开具各类证明的吐槽层出不穷,如出国旅游要开取“你妈是你妈”证明,女子前往监狱探监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老公是老公“证明,老年证丢失被要求开取”丢失证明“,这些繁琐的证明手续也一度引发基层民警吐槽。一些基层民警在开具各类证明后会附言理论,直斥有关单位无事生非、为民添乱。
据了解,除了特定的办理业务事项外,派出所一般可开具的证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明事主身份信息的,例如出生年月日、户籍信息、个人户口注销证明和报失护照、身份证遗失等证明;还有一类就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明,例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案件受理回执,以及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对于媒体报道的公民出国旅游被要求开“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斥责:“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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