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2伤系单方责任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立即带领政法委、公安、交警、交通和小河镇、蜀河镇、双河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施救及死者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领导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及善后工作。
昨日旬阳县有关部门对本起事故做出通报,初步认定为单方责任原因造成。通报称:1月26日20时25分许,张某驾驶鄂CK1613号骊威牌小轿车,由双河镇前往蜀河镇途中,在庙坪中学附近车辆驶出路外,翻入20余米高的岩下,造成3人死亡(其中2男1女)、2人受轻伤、车辆严重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认为,张某所驾驶车辆系借他人的非营运小轿车,车辆证照、保险齐全,核载5人,实载5人,初步认定本起事故为单方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之中,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正在鉴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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