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当时23岁的川航空姐陈丽丹从7楼空调外机坠下,伤及头部、胸部、四肢等全身多处,被送入ICU抢救,命在旦夕。事发后,陈丽丹父母一边治疗女儿,一边追查真相:女儿好好地在三亚出差,为何会坠楼?坠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怀疑女儿被下毒品或者致幻剂,在坠楼前,她在水里海里折腾了三四个小时,这不符合醉酒的特征。”陈丽丹父亲陈胜昌说,他们往返三亚数次,要求接警的三亚湾派出所公开陈丽丹坠楼调查记录,遭到拒绝。
今年3月,陈胜昌起诉三亚湾派出所所属的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要求公开调查记录,9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天涯分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向原告公开“5.26川航乘务员陈丽丹坠楼事件”前后。
后者不服并上诉。11月18日,三亚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要求生效判决之日(11月21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天涯分局向原告公开“5.26川航乘务员陈丽丹坠楼事件”前后。
愈后的陈丽丹失去大部分记忆,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三级”。至今,家属依然没有拿到警方调查记录,4年了,陈丽丹坠楼原因依然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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