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一年,我水深火热,那一年,我落魄潦倒,迟迟走不完叛逆期。我的整个青春都不循规蹈矩。
我不喜欢按部就班地上班,若将我整天禁锢在小小的格子间里,还不如杀死我。毕业后,我上了一年班就不干了。
那一年,我混迹于杭城,用毕业第一年攒的工资和微薄的稿酬蜗居在杭城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
白天,我关着房门,紧闭窗帘,点着台灯,编着酸掉牙的故事,博取读者的眼泪,赚取微薄的稿费。
有人可能会问:你都那么穷了,大白天的还点灯干什么?拉开窗帘不就得了,神经病。
嗯,我也觉得自己是个神经病。如果不那样,我就一个字也写不出。
很多人都有怪癖,让人难以理解。比如,有的人上厕所非要拿张报纸,或者抱着手机,否则就拉不出来。有的人吃饭一定要蹲着,否则,吞不进去。有的人,习惯受虐,否则没有存在感。等等等等。
我这,已经算非常正常了好吗?除了多出点电费,没人知道,不给人添堵,完全无公害。
我昼伏夜出。一到夜幕降临,我将文章发到网上或写邮件发给编辑后,就出门了,顺便将方便面的桶带出去扔掉。
02
我径直来到了“SINGFORYOU”酒吧。这是我的固定去处。除了这里,我也无处可去,因为没钱,而这里免费。
“SINGFORYOU”酒吧的老板是我的闺蜜——狂欢。其实他本名叫邝欢,他喜欢唱歌,唱起来极度投入极度疯狂。叫着叫着,我们就叫他“狂欢”了。
而我,呼他欢姐。
每当那时,他就捶胸顿足地怒吼:滚!我可是纯爷们!从里到外都是!
我不急不恼:我只知道你外表像爷们,至于……Idon’tknow!我想怎么叫就怎么叫,你打我呀!欢姐、欢姐、欢姐……
逍爷!我警告你,别以为我不敢打你。小心我将你白天拉窗帘的事捅出去,谁知道你躲在家里干什么坏事,毕业那么久不出去工作,还没饿死,能干什么好事?
我的笔名叫逍遥,狂欢习惯唤我逍爷。这次,轮到我捶胸顿足地怒吼了:滚!首先,我可是纯姐们!其次,我快饿死时也没想过去干坏事。我天天从早到晚,一码万把字,发到网上,才能吃上方便面,喝上矿泉水。再切些豆腐块,发到报纸杂志上,才能交上房租水电费。
我们对骂厮打一番,很快就消停了。他递给我一杯红酒。
03
我喝着红酒命令道:给爷捶捶肩,敲敲背,酸死了,疼死了,脖子快断了。
不是不准我叫爷的么?
习惯了。
你再这么疯下去,脖子很快就断了,然后半身不遂,彻底瘫痪。哎呀妈呀,太可怕了。要不,别写你的那些酸文了,来我酒吧跳脱衣舞吧,这样生意肯定火爆,给你的工资也大大地高……
我踢了狂欢一脚:滚!快去卖你的唱吧!
这时,酒吧里的人慢慢多了起来。
狂欢抱着吉他走到台中央,开始吟唱:I’llsingforyou,thewayyoucry,thewayyousmile……
有人可能会说,你们俩都好到这个程度了,孤男寡女的,为何不在一起?
呃……就是因为太好,太熟了,所以只能做哥们姐们闺蜜了。对这一点,我们的意见高度一致。
说到这里,还有个小插曲。有一次,我跟狂欢说我狗窝里闹耗子。他说:不如搬到我“豪宅”去住吧,反正你也嫁不出去,我也没心思找老婆,我们凑合凑合算了,还能堵住我爸妈的嘴。他们成天催我,烦死了。
我捧腹大笑:开什么玩笑,我不是嫁不出去,我这么优秀的文艺女青年,一定要嫁个好男人。你,欢姐,怎么可能?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的同类,同性,哈哈哈!
他气得要死:我也只是开开玩笑,我这么优秀的歌手,一定要找个好女人。你,逍爷,怎么可能?在我眼里,你就是个男人,毫无女人味,呸呸呸!
04
狂欢既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也是主唱。他大学读的是机械专业,他有一把好嗓子,痴迷音乐,毕业后不务正业,在杭城的各大酒吧驻唱。
他爸妈看儿子“破罐子破摔”,急得头发都白了。无论怎么劝,狂欢只有一句话:如果不让我唱歌,我将来就不结婚生子。
他爸妈迫于他的威胁,为了邝家的香火,打落牙往肚里吞,同意了他的选择。作为十八线的业余歌手,狂欢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他爸妈看了心疼,将所有积蓄给了他,让他做点小生意,自由点,业余时间还可以唱歌。
他们本指望狂欢开个服装店小吃店什么的,谁知他竟开了个酒吧。这下他们彻底绝望了,估计要亏得血本全无了,在他们看来开酒吧纯属玩物丧志。
然而,我们认为的,往往不一定会应验,结果,却往往出乎预料。
也不知是狂欢走了什么狗屎运,还是他的歌唱得真不错,他的酒吧在杭城激烈的竞争中居然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慢慢生意还有了几分起色,再然后,居然有了一点小名气。
我和另一个闺蜜小灵通常常调侃狂欢:大部分人估计都是来看你卖唱的,说实话,你还是有几分姿色的。
狂欢总是被我们气得哇哇大叫,直呼遇人不淑。
05
狂欢的《Singforyou》还没唱完,小灵通来了。
我们俩坐在吧台前闲聊,服务员栗子姑娘很快帮小灵通上了一杯酒。
灵通哥,酒。
栗子非常机灵,她知道我们都是老板的朋友,酒水从来都是无限量免费畅饮。
谢谢栗子,小姑娘前途无量。这样吧,反正狂欢也没人要,我将你许配给他吧。
面对小灵通的调侃,栗子羞红了脸,话都说不利索了:讨厌!你,你,坏蛋,欺负人。
话虽这么说,栗子绯红的脸以及无意中看向狂欢脉脉含情的眼神,早已出卖了她的心意。十八的少女正怀春呐。栗子是暑期工,暑假结束,她就要上大学去了。
小灵通突然用脚踢了我一下,指指门口。我心领神会,果然,那个女的又来了。
时尚的外表,昂贵的派头,一看就非等闲之辈。更要命的是,是个大美女,妖娆卷发,风情万种,别说回眸一笑,走一步路都能“百媚生”。
已经连续一个月了,她每天这个时候都会来。她总是要一杯鸡尾酒,坐在角落里的老位置,静静地看着狂欢演唱。最后,她会留下不菲的小费,安静地离开
06
小灵通,查清没?什么来路?
嗯……我排除万难不怕牺牲用尽了吃奶的力,终于摸清了。
小灵通欲言又止,故意卖关子。
我踢他一脚:滚滚滚,小样,快点!
我们没有猜错,是个富二代,她爹是开公司的,规模还可以,她是独女,唯一继承人。除了不缺钱外,她还有个特点,喜欢泡吧,杭城所有的酒吧没有不知道她的。最近,她老往这里跑,八成是看上狂欢了,想泡他。啊,这小子命太好了,好幸福啊!我命苦啊,我长得比狂欢帅,还有体面的工作,不公平啊不公平,凭什么啊!
别装了,快看,有个小姑娘进来卖花,她在买,她要干嘛?
我们都瞪大眼睛,等着看戏。
卖花的小姑娘走上台,将花送给了狂欢,并指了指角落里的富二代。狂欢顺着望去,富二代意味深长地朝他挥挥手,抚弄了一下她风情万种的长卷发。狂欢有几分慌乱,节拍都慢了。
我和小灵通大眼瞪小眼。
咣当!栗子手里的一个杯子突然掉到了地上,碎了。
栗子,你觉得那个女的怎么样?好看吗?
她?难看死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有钱了不起啊?我也有钱,哼!
栗子不再理我们。我和小灵通哈哈大笑。到底是小姑娘,喜怒形于色。
07
狂欢唱完了,走过去向富二代道谢。他本来是站着的,说着说着,竟坐在了她对面,聊了起来。
有好戏看了。
我和小灵通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
咣当!栗子手里的杯子又掉到了地上,碎了。
这次我们没有笑,这碎的,又何尝不是一颗少女心?我也曾有过十八岁,也曾体会过百转千回和痴痴傻傻。
记得那年我失恋了,哭哭啼啼的。狂欢和小灵通看我半死不活的样子,带我到学校附近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饭馆,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高度白酒,打开瓶盖,往我面前一放。
他们看着我,都不说话。我一口菜没吃,拿起酒瓶,咕嘟咕嘟直灌,转眼间下去了大半。
他们夺下酒瓶,说差不多得了,估计是怕我喝死了。其实,即使他们不夺,我也喝不下去了,因为太辣。我突然感到胃里翻江倒海,难受极了,头一垂,“哗啦”全吐了,鼻涕一把眼泪一把。
我借机装疯卖傻,嚷嚷要抽烟。他们没办法,小灵通点燃了一支烟递给我,我叫嚣着“不够不够”。他一赌气,点了好几支,一起塞到我嘴里:抽死你抽死你!不就是男人吗?不,男人都算不上,男生而已。他不要你是他没眼光,你是我们的宝知道吗?以后没人娶你,我娶你!
狂欢也叫:没人养你,我养你!我非得叫人打断那小子的腿不可,敢欺负我逍,瞎了狗眼!
我扔下烟,呛得咳嗽起来,眼泪鼻涕更是没完没了了。
想起那些往事,我无声地笑了。曾经为之要死要活的,不过是一声叹息。曾经以为就是全世界的,不过是一片落叶。
08
狂欢和富二代同时拿起了手机,估计是在交换电话号码微信号码。
富二代走了。狂欢过来了。
欢姐,你被泡上了?
我迫不及待地问。
什么泡不泡的?太难听了,我们只是相互认识了一下。
小灵通咳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背起书来:富二代,她爹是开公司的,规模还可以,她是独女,唯一继承人。除了不缺钱外,她还有个特点,喜欢泡吧,杭城所有的酒吧没有不知道她的。对不对?
你们?太过分了,我们又没什么,干嘛去调查别人?
你是没什么,不过她就有什么了,她有那么一点文艺情怀,喜欢唱歌的,尤其是长得帅还会唱歌的。你小子算是中奖了,就等着做豪门女婿吧,可能还是上门女婿,自己考虑清楚。
小灵通不愧是小灵通。
想什么呢?扯远了。
狂欢极力想表现出平静,眼神却出卖了慌张。
09
说远也远,说近也近。过了没多久,狂欢的朋友圈里居然出现了富二代的照片,配词为:Myrose,mylove。
对了,富二代名叫Rose。有钱又洋气。
这条朋友圈算是正式宣布了狂欢已经“名花有主”。作为朋友,我们应该为他的脱单感到高兴,却也有隐隐的失落。这意味着,从此后,狂欢的大部分时间要分给Rose,我们无法无天无拘无束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
我和小灵通碰了碰杯,对望了一眼,彼此都藏不住落寞。
我们曾自诩为“三剑客”,曾相约永远厮混在一起。那时我们十七八,正读高中,老大狂欢拍着胸脯豪气冲天:以后我们一起开公司,都是老板,工作生活都在一块,都在杭城,永不分离!
狂欢倒是希望我和小灵通都去酒吧和他一起干。但我了解自己,离了文字,估计活不了多久。小灵通更加不可能,他已习惯了公务员的安稳,他目前最缺的是一个老婆,然后生个大胖小子,他的人生就圆满了。
10
狂欢和Rose在一起后,小灵通和我开玩笑:狂欢都有主了,我们也该考虑考虑终身大事了,要不,咱俩凑合在一起得了?
去去去!以前狂欢要和我凑合我都没答应,何况你。
什么意思啊?什么叫何况我?我和狂欢有什么差别?我比他差吗?
不比他差,你和他之间,只隔着一个字。
什么字?
帅。
去你的!我觉得我比他帅,瞧我这玉树临风的仪表,又白又嫩的肌肤,顾盼生辉的眼眸……
小灵通搔首弄姿,我差点呕吐:求求您,别恶心了,你说的没错,你就是个小白脸,哈哈哈!
你你你你……你这个男人婆,看谁敢要你!到时别嫁不出去,到我面前来哭哭啼啼。哼!
嫁不出去也不用你操心,还是操心你自己吧,再不找老婆,你老爸老妈都快不让你进门了。说实话,依你的条件,真的很好找老婆,比如公务员、教师、护士……
我们的语气瞬间认真起来。
小灵通点点头:嗯,听起来很有道理,都是稳定的职业,也很般配。不过,我一直希望能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否则,我觉得人生好遗憾。
我安慰他:相亲也可能会碰到轰轰烈烈的爱情啊!很多人,不都是先结婚,后恋爱的么?都是缘分,都是命……
我们碰了碰杯,将最后一点红酒一饮而尽。狂欢和Rose正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眉目传情。为了不打扰他俩卿卿我我,我们没和他打招呼,直接走了。
出了酒吧,挥挥手,各奔东西。
11
9月,栗子姑娘上大学去了。
然后,我和小灵通去“SINGFORYOU”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我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码字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小酸文。
本以为我们“三剑客”中,最早结婚的是狂欢,孰料,竟是小灵通。他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个小学教师,双方家长都十二万分地满意,他们便也觉得满意,几个月功夫就领证办酒了。
结婚终归是喜事,我们为他高兴。婚礼上,小灵通有点喝高了,他眼睛湿润,拍拍狂欢的肩膀:兄弟,你一定要幸福,一定得和自己深爱的姑娘结婚。你如果不是真的爱Rose,还是算了吧,听说她爸不是省油的灯,豪门没那么好进的。好自为之,我真的真的真的希望你幸福。
他转身想和我拥抱,但看看不远处的新娘,还是放下了手,只说:逍,你一定要幸福,一定得嫁给你深爱的男人,先要轰轰烈烈地恋爱。无论他是谁,你告诉那小子,只要他敢欺负你,我绝不轻饶他。我们,都爱你。
我泪眼婆娑地点头。我想起他说过的话:我一直希望能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否则,我觉得人生好遗憾。
我能从他的情绪里,感到他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甘,他的人生,缺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无论如何,祝他幸福。
12
下一个结婚的,是狂欢,他终究还是和Rose开花结果了。
婚后,他不愿去老丈人的公司工作,依然经营着“SINGFORYOU”,虽不能大富大贵,但解决温饱还是没问题的。
老丈人对他的这门营生是百般看不上眼,在他看来,这就是瞎胡闹,不务正业。和Rose说话时,他常常这样称呼狂欢:那个唱戏的呢?怎么几天没见了?他还将不将这里当他的家?
在他眼里,狂欢无异于一个上门女婿,虽然结婚时并没明说。他对这门婚事,一万个一亿个不满意,他本来希望Rose能嫁给他的大Boss的儿子,那样,他的江湖地位将得到质的飞跃,在整个集团的份量将提升不知多少档次。
这个不争气的丫头!要貌有貌,要财有财,偏偏不好好学习经商,偏偏喜欢泡吧,偏偏喜欢上一个唱戏的,唱戏的!啊,气死老夫也!
狂欢,可从来没将自己当作上门女婿,他经常也要回自己父母家的。结婚前,他就和Rose商量过,他们俩都是独生子女,为了照顾双方老人,平时两边轮流住。
狂欢也逐渐感受到了老丈人对他的轻视和冷落,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他还是尽量忍着,只是减少了去豪宅的次数。
13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矛盾在谈到将来孩子的姓氏问题时彻底爆发了。老丈人不容商量地说:肯定跟我们姓啊!将来名正言顺地继承财产啊!
标准的财大气粗。
狂欢不同意。他当然不能同意,他父母也只有他一个孩子。老丈人平时对他们家的态度已经够让他父母伤心了,在孩子的姓氏问题上,他一定要坚持原则。
Rose在这个问题上选择了沉默。
这件事最终闹得鸡犬不宁,然后升级为冷战。
千金小姐Rose还是有几分脾气的,最后她也不愿做夹心饼干了,冲狂欢吼道:不就是个破姓氏么?跟谁姓不是姓?你犯得着这么较劲么?没劲,太没劲了!本小姐从出生到现在还没受过这样的窝囊气,老子不玩了!
不玩了,都不玩了。还没孩子呢,却因孩子的姓氏问题闹掰了。他们很快就将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速度之快,和当初宣布结婚一样。闪婚,闪离。
我时常感觉恍惚,措手不及。一年之内,小灵通结婚了。狂欢结婚又离婚了。
14
时光如同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转眼又是三年过去了。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小灵通的孩子已经跑得很稳了。狂欢的“SINGFORYOU”生意还可以。我们三个偶尔在周末或节假日在他酒吧聚聚,默契依旧在,只是话没以前多了,只是更频繁地碰杯,话都在酒里了。
暑假又到了,许多学生到“SINGFORYOU”应聘暑期工。
小灵通盯着一个女孩子,悄声说:那个人好像栗子啊!
果然。我想起了四年前,栗子看到狂欢和Rose勾搭在一起后愤怒的表情,她手里的杯子接二连三地掉在地上摔碎了,后来,工资勉强够赔杯子,一个暑假白干了。
想到这里,我不觉莞尔。
这时,一个时尚漂亮的姑娘走了进来,径直朝我和小灵通走来。
帅哥美女,你们好!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我们睁大“昏花老眼”,辨认了起来。
栗子!
我们不约而同地叫了出来。
几年不见,本就清秀可人的栗子变得越发漂亮了。她背着吉他,笑容灿烂迷人。
你这是?
我来应聘啊,不是招驻唱歌手吗?
你?
我大学毕业了,我学的就是声乐专业,欢哥唱歌那么好听,我当然要勤学苦练,才可能被他录取,成为“SINGFORYOU”的正式员工嘛。
小灵通不怀好意地问:你的目的,不只是成为“SINGFORYOU”的正式员工吧?你是不是想成为老板娘啊?老实交代!哈哈哈!
是又怎样?
真没料到栗子回答得这么干脆,当初被我们一调戏就脸红生气的小姑娘长大了,强大了。
15
原来,这么多年,她竟没放下对狂欢的心。我们这次没继续调戏她,只是有几分酸楚。
她应该不知道,狂欢结过婚。
狂欢他,结了婚。
我知道啊。
他又离了婚。
我知道啊。
我和小灵通面面相觑。这个姑娘,不简单。
正在这时,狂欢结束了对暑期工的面试,走了过来。
栗子?
他不敢相信地盯着这个光彩照人青春洋溢的姑娘。
正是,老板。我回来了,听说你这里招驻唱歌手,我来应聘。
说着,栗子边弹吉他边唱了起来:I’llsingforyou,thewayyoucry,thewayyousmile……
狂欢带头鼓掌,我和小灵通也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栗子唱得真好。
这么说,我被录取了?
录取了。
谢谢老板。
小灵通坏笑道:狂欢,你可要想好了,你一旦录取,可不是只录取了一个员工那么简单,同时……
我补充道:同时,录取了一个老板娘。
瞎说什么?
栗子看着狂欢,脉脉含情:他们没瞎说。
16
狂欢点上一支烟,眯着眼睛,看着虚无的远方,说:我结过婚,以后,我打算一个人过。
我知道,其实我早就认识Rose她爸爸。
你认识她爸爸?
我小时候,她爸爸就跟我爸爸一起做生意,我经常在我们家见到她爸爸,只是不认识她而已,她在国外念书,很少回来。
小灵通不解地问:你爸爸是做什么的?看来你家很有钱啊,为什么四年前要来打暑期工?
体验生活啊!我从没说过我没钱,相反,我还说过我也有钱,只是你们不相信。
我突然想起,栗子的确说过:她?难看死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有钱了不起啊?我也有钱,哼!
当时只觉得是句气话,没想到竟是真的。真是真人不露相啊!
17
小灵通继续问:那你爸和她爸,谁更厉害?
栗子淡淡地说:我只知道,她爸见到我爸就点头哈腰,老是想将她的女儿许配给我哥……
小灵通作昏倒状:什么?你爸就是她爸的那个大boss?OMG!狂欢,我该说你运气好还是运气差呢?你这辈子跟土豪是过不去了,躲都躲不掉。唉,人人都想进豪门,但是,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别到时候,栗子他爸又要你们的孩子跟他姓……
栗子打断道:不存在这个问题,我有哥,他已经结婚了,他刚当爹了,龙凤胎,一个跟他姓,一个跟我嫂子姓。我爸很开通的,哈哈!还有什么问题?
小灵通依然不甘心:好,暂且不说孩子的姓氏问题,你们家那么有钱,到时你爸瞧不起狂欢影响你们感情怎么办?
这也不是问题,我爸也是穷苦出身,他对普通老百姓非常尊敬,也从来不准我们恃“财”傲物,我和哥哥读大学的生活费都是自己勤工俭学挣的。他说了,将来我们都要靠自己,他的财产迟早要全部捐出去的,事实上,他一直在做慈善……
18
小灵通兴奋地宣布:既然如此,还等什么?直接送洞房吧!
狂欢踢了他一脚,他才消停下来。狂欢不表态,我们也不好再掺和。
我和小灵通对视了一眼,他心领神会:哎呀,我要回去带孩子了,完了完了,今天回去免不了要坐仙人掌沙发了。
我和他赶紧溜之大吉,至于狂欢和栗子怎么发展,就看他们的缘分了。
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回头看了看夜色下的“SINGFORYOU”,感慨万千。这里,留下了我、狂欢和小灵通的多少青春、泪水和欢笑。
而很快,我就要与它作别,与杭城作别了,我要奔向人生的下一个驿站。
再见,“SINGFORYOU”。
再见,杭城。
再见,青春。
19
离开杭城后,我“从良”了,不再熬夜,不再泡吧。
后来,我嫁人了,当妈了。
后来,我过上了循规蹈矩的生活。
我依然写我的小酸文,自娱自乐。
有一年,我们“三剑客”曾在国庆假期团聚。
狂欢的老婆栗子抱着他们刚出生的小宝贝,他们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他们依靠自己的双手,将“SINGFORYOU”经营得有声有色,我能从狂欢的眉眼中看出,他真的很幸福。
小灵通,已有发福的趋势,他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家庭“煮男”的地位越来越高,他笑得很满足。
他们问我:那小子有没有欺负你?需不需要我们去帮你教训他?
我哈哈大笑:欢迎去视察,不过,到时候,我估计你们想教训的,不是他,而是我。
什么?你还是那么野蛮?唉,你这种人能嫁出去也是奇迹。
你们!太过分了!
他们被我追得鸡飞狗跳。
旧时光,仿佛又回来了,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我仿佛看到,几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迎风飞翔。
“咔嚓”一声,这个画面被永远地定格在了时光这张底片上,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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