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百事网 昨日,警方在山东省高院附近维持秩序。当天,山东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昨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了庭审过程。
争论焦点围绕于欢“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016年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根据昨天山东高院发布的消息,合议庭由山东省高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吴靖、审判员刘振会、王文兴组成,吴靖担任审判长。
庭审现场,辩护各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围绕于欢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其中,辩护人一方认为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没有超出必要限制;检方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被害人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被害人严建军的诉讼代理人则认为,于欢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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