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1、案发前于欢有无被打
昨天庭审中,焦点问题之一就是案发前,于欢是否遭受了讨债人殴打。
辩护人对于欢发问时,于欢称在民警到达前,讨债方“打我头,扇我耳光,有一个人用脚踢我。是杜志浩打我耳光的。”并且在公安离开接待室后,讨债人又对其进行殴打。
民警走之后,“我印象中有七八人围着我打,我拿刀之后,对他们说别过来,杜志浩说你小子弄死我,我就弄死你。我第一个捅的应该是杜志浩。”
基于讨债人的行为,对于造成一死两重伤的后果,于欢认为“这是合理的自卫,不构成犯罪”。
苏银霞在出庭作证时,描述了杜志浩等人在办公室的行为,其中包括骂于欢,“揪我儿子头发,抠眼睛”。
杜志浩的司机郭彦刚在出庭作证时则称,民警走之后,没有人殴打于欢。
庭审现场,检方在宣读、出示证据阶段称,关于案发当晚讨债人员的不法行为,一审判决作出了概括认定,即杜志浩等人对苏银霞、于欢二人有侮辱言行。经二审审查,应当增加认定不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即讨债人员收走苏银霞、于欢二人手机,向苏银霞身上弹烟头、暴露下体、扇拍于欢面颊、揪抓于欢头发、按压于欢不准起身,用污秽语言对于欢、苏银霞进行辱骂等。
其中,检方播放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证实了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的处置情况,以及于欢、苏银霞欲出接待室被阻拦等事实。检方还播放了于欢捅刺严建军、郭彦刚的视频动图,视频显示于欢在捅刺二人时,并未有人对于欢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