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曾因嫖娼被拘留
昨天上午,25岁的郑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他个子不高、身材较瘦。郑某是高中文化程度,4年前曾因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2014年4月,他又被西城分局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2014年10月,刚刚被解除收容教育。身为90后的郑某,有一个年幼的儿子,其平时的工作是帮父亲打理生意。
据法院认定,2015年7月4日凌晨3时许,郑某将20岁的女乘客王女士拉到海淀区双泉堡小月河西路路边,并在其驾驶的尾号为8的黑色丰田小轿车内,采取掐脖子、扇耳光等暴力手段,违背王女士的意愿,强行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
王女士下车后立即报警。海淀警方经查询王女士手机所留司机的滴滴专车账户信息发现,郑某注册的滴滴专车司机账户的名称是假的,当天凌晨开的车也不是注册的那辆车。随后,民警经工作确定了嫌疑车辆的真实信息,锁定嫌疑人郑某,并于当日下午5点,在郑某暂住地将其抓获。经司法鉴定,王女士右颈部伤情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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