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纳德·斯通
(来自美国)
1942年出生,哈佛大学博士,研究英国文学的资深专家,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咨询顾问,纽约城市大学英语系荣休教授。20世纪80年代,先后在中国
十多个大学、研究所讲学。于2006年起受聘为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2007年起,将悉心收藏的几百余幅西方大师的版画和素描作品以及二十余件中国
古代艺术品捐赠给北大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使该馆成为国内收藏西方版画少有的几个机构之一。2014年,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
唐纳德·斯通
2006年,我有幸受邀来到北京大学英语系教书。此前,我已经在纽约城市大学、哈佛大学(作为客座教授)和纽约大学(作为兼职教授) 教了将近四十年的英国文学。在那一年的四个月里,我给英语系的本科生上了一门英语小说课(涵盖了从简·奥斯汀到詹姆斯·乔伊斯的主要英语作家),另外还给研究生上一门研讨课。在我看来,我的中国学生
是这个
星球
上最好的
学生
。他们普遍天资聪颖,想象力丰富,为人有趣;他们感受力极强,而且善于思考;他们天然地懂得一个道理——领悟人生和理解文学的一个关键是要有移情能力(the capacity to empathize ),一种能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能想象自己置身于另一种文化的能力。
以赛亚·伯林承认不同文化存在着差异,但同时也声称:“一种文化环境下的人可以通过富有想象力的洞见去理解另一种文化或社会的价值观、理想和生活方式, 即便这两种文化在时空上隔得非常遥远。”伯林曾雄辩地论及文化多元主义,并将之视为人文学科的目标:“不同的文化在时空中之所以能相互交流,其原因在于:对不同文化而言,使人之为人的那种东西都是共同的,这种东西在它们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我的北大学生能迅速识别并回应他们读过的书中所包含的要义,无论它们是正面的价值观还是消极的言论。他们越是更多地学习“外国”文化,就越能了解他们自己的文化。这就是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所说的:学会在“他者”(other)之中“感到如同在家一般”(become at home)。
1982年的秋天我第一次踏入中国,立即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我那一次来中国是应了朱虹教授的邀请。朱虹是一位杰出的教授,她那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英美文学研究室主任,1980年她受邀前往哈佛交流学习,因为当时中国社科院和美国国家科学院之间有一个学者交换项目。连续十年,这两个机构一直安排中美学者互相前往对方国家进行交流。已故的丹尼尔·艾伦教授是中国社科院迎来的此项目的第一位客人,我在1991年则成了最后一位参加此项目的美国教授。
1982年,我在北京师范学院(后组建为首都师范大学)教书。在那所学校,我遇见了一群令人称奇的学生,那就是著名的1977级和1978级。当时的英语系主任韩志先成了我的好友和大姐,我在英语小说研讨课上教过的一些研究生也成了我的好朋友。在我的助理中,王伟跟我最要好,我们当时情如兄弟。王伟后来担任了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北京申奥成功时他第一个打电话向我报喜。我的另一个学生孙志新现在是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亚洲部中国艺术业务主管。
2017年他组织了一场十分出色的展览——“帝国时代:秦汉文明展”,该展览先后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
1982年的时候,志新不仅带我逛了故宫博物院,还设法把我引见给吴冠中、黄永玉等中国当代画家。我对艺术的热爱和对文学的热爱不相上下。在那一年,我很清楚地认识到,中国现代艺术家如齐白石、傅抱石、潘天寿和李可染等,跟与他们同时代的西方画家如毕加索和马蒂斯一样伟大。
1982年的中国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我的学生们着迷于西方文学作品如乔治·爱略特的《米德尔马契》(我有幸将这本小说引入中国的英语小说课程之中),西方电影如《音乐之声》也深深地吸引着他们。我还记得在北京师范学院为外国教师举办的一次圣诞庆祝会上,一群学生演唱了歌曲《雪绒花》,当他们唱到“永远祝福我的祖国”时情不自已。正是因为我对《米德尔马契》的喜爱,我上大学时才选择了英文专业,然后成了一个维多利亚文学学者。但是,我的中国学生对这部小说所表现出的那种文学领悟力是我在美国未曾见到过的。人应当为他人付出而不冀求认可和回报,这种维多利亚时代的观念在中国学生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共鸣。每当我读到《米德尔马契》的最后一段时,他们总是静默和敬畏地听着:
(多丽莎·布鲁克)那纯洁高尚的精神依然散发着它的光芒,只是很少为人所见而已。她那浑然一体的天性,像那条被居鲁士大帝截开的大河,化成无名的沟渠耗尽了自己。但是,她的存在对周围的人有着不可估量的化育之功。因为,这个
世界之所以能逐渐向善, 部分有赖于那些未能载入史册的事迹;你我的境遇之所以没有落到它原本最坏的程度,有一半得归功于那些在默默无闻中坚守但死后却无人悼念的人。
这些话能够在现代中国引发共鸣,我想这是对人文学科一次了不起的致敬。我之前并不了解中国学生以及其他许多我认识的中国人的情感特质。王伟曾经这样向我解释中国人的特点: 中国人就像北京的胡同,你从外面看到的只是外墙,而一旦你找到了通往住宅和庭院的小径,你就会发现里面住着生机勃勃、相互帮扶的一家子。极其相似的是,在中国大学里,师生之间颇有家庭的氛围(我在北大英语系属于年纪较长的一位,所以有时学生会把我叫作“斯通爷爷”)。实际上也是如此,北大的老师们非常关心学生。而且,北大英语系老师们之间的那种和睦在其他国家的大学也是十分罕见的。
每年秋天我重返北大校园时,我都满怀期待,而且带着一种拥有北大证件的特殊自豪感。每次进东门或西门出示我的证件时,我觉得自己是何等幸运啊!我想大多数北大学生也会有我这种感觉。他们通过了非常严格的考试才来到北大,他们代表了江西、浙江、四川、黑龙江、湖南、山东等省份众多考生中的较高水平。我之所以说出这些省份,是为了致敬这十二年来那些帮助过我的学生助理:涂辰宇、宣奔昂、贺剑峰、武伟、杨任任和曹德荣。当然,我绝不是说只有北大学生(或者隔壁清华的学生)才是优秀的学生!我做过讲座的高校遍布大江南北(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的一些学术机构),在任何一个地方我都能碰到优秀的学生。我现在回想起甘肃省天水市一所大学的学生们时感到特别开心。那所学校的学生多为农家子弟,很少美国人去过那所学校。2004年我去那里做了一次讲座,我觉得我不会再碰到比他们更上进的学生了。
讲座结束后,一个学生问我:美国式的民主在中国能否行得通?我这样回答:我还总是希望美国式的民主能在美国行得通呢!学生们听后哄堂大笑。跟这样的学生交流给我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但也是一个挑战。要想教得好,我得身体力行做得好才行。在1982年开始教中国学生之前,我仔细地重读了我书单上的每一本书,例如《李尔王》《失乐园》《傲慢与偏见》和《远大前程》等,然后我问自己:“这些作品真的有这么伟大吗?它们值得我在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伟大文明的国家用英语去讲授吗?”我发现这样问自己很有用,因为最后我得出结论:莎士比亚、弥尔顿、奥斯汀和狄更斯真的很重要,而且在中国(或美国)讲授和阅读这些经典的英国文学作品是真正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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