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私房话

实录自述:20岁的男友用爱改变了我的一生

字号+ 作者:网络 来源: 2024-04-28

我出生于苏北的一个农村家庭,上面还有个姐姐。这样的出生顺序意味着什么,相信上个年代的人都知道 看清我是女孩,父母就萌生了把我送人的想法。满月后的我,就如同一盘菜,被放在小竹篮里,再被爸爸挨家挨户地拎来拎去 我长得不是很好看,又是个女孩,别人把


我出生于苏北的一个农村家庭,上面还有个姐姐。这样的出生顺序意味着什么,相信上个年代的人都知道。
看清我是女孩,父母就萌生了把我送人的想法。满月后的我,就如同一盘菜,被放在小竹篮里,再被爸爸挨家挨户地拎来拎去。
我长得不是很好看,又是个女孩,别人把盖在我身上的白布一掀,像对待牲畜那样摸摸脸蛋、翻翻眼皮,再看看性器官,总是摇头拒绝。最后,村头的一个跛子接受了我,他很穷,娶不起老婆,觉得养个孩子作伴,晚年也有寄托。
       
或许是因为总被放在篮子里,我的胳膊一直别着,也没人给我扶正过来。导致我被从篮子里拿出来的好几天,手都是别着的。
跛子不乐意了,自己腿不行,想的就是老了能有人照顾自己,怎么能再找个手不行的。他拎着篮子,一瘸一拐地去我家,想把我还给我爸妈。
我爸妈自然不愿意,要儿子的念头正在疯长,好不容易送出去的女儿,哪有再拿回来的道理?
跛子一来二去地送,跟我爸妈理论,几次之后就烦了,放出狠话:“你们再不把小孩拿走,我就把她丢路上,到时候被狗叼走不要怪我!”
不知道是出于怎样的心态,爸妈犹豫几天后,依旧不为所动。最后是我奶奶看不下去了,把我从跛子那里领回来照顾。

奶奶对我不算好也不算坏,饥一顿饱一顿是常有的事,但我还是感激她,因为她把我的胳膊捋顺过来,没让它真的长歪。
不知道跛子后来看到活蹦乱跳的我,有没有片刻后悔过,但弟弟出生后,奶奶好像有点后悔。所以我一直很乖,很听话也很勤劳,帮着家里做事,在爸妈来看奶奶的时候赔上最甜美的笑脸。
可是,我的心里好恨。
在邻居的冷眼和同学的嘲笑中,我拼凑着自己破碎的童年。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做梦都是自己被狗吃掉的场景,伴随了我很多年。
幸好,还可以上学,知识不会歧视我。我现在还记得,自己闷在煤油灯下,一遍遍写abcd的场景,即使它们已经烂熟于心。难过的时候就抄课文,一遍接一遍地抄,它们承载着我的希望,离开这里的希望。
我的成绩一直是第一,可初中以后,家里就不再让我继续念了,觉得读高中没用。我好说歹说,争取到了念中专的机会,并且答应他们,中专一毕业就出去打工,扶持家里。
中专毕业后,我偷偷参加了大专的升学考试,又是第一,但我已经不敢告诉家里。大专的课业负担不是很重,我就利用课余时间,去县里的初中当代课老师。
大家都知道我成绩好,愿意让我去教孩子们,可给出的薪水也非常低,毕竟只是代课的,毕竟只是一个小丫头片子,毕竟无论怎么对我,也不会有人为我出头。

我至今都记得,那年的冬天,苏北下了好大的雪,特别特别冷。阴风冷雨直冲骨头里钻,我穿着大姐的破棉袄,骑着二八杠的自行车,风雪就像刀子一样往脸上割,双手已经没有知觉了。
路面湿滑,自行车在过坡的时候勐地往旁边一蹿,我僵硬的手捏不住刹车,连人带车直接翻进沟里,浑身湿透。
那一刻,我真的希望,就这么死去,反正我的死,对于世界,对于我家,对于学校而言,不过是少了个人,少了个无关紧要的人。
眼泪滑下来,把脸腌得很疼,我静静地躺着,感受着天寒地冻里,这唯一的温暖。几分钟后,我突然意识到,我对他人而言是一个从出生就被嫌弃的存在,但于我而言,我是自己的整个世界。
我吃力地直起身,把自行车从沟里拔出来,不敢再骑,一路推到学校把课上完。那天晚上回家就发了高烧,与之升温的,还有我对这个家的冷漠与残忍更深一层的痛恨。
艰难的大专时光终于结束,我也有了正式的工作,薪水虽然不多,但足够养活自己。我从家里搬了出来,把手机号全部换掉,不想再和他们有任何联系,虽然我也知道,他们99%是不会主动和我联系的。
互联网兴起,我也学会了网上聊天。每天回到家里,有人能陪着说话的感觉很好。顶着谁也不认识的ID,彷佛就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

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家庭很幸福,成绩也很棒的大学生,在赞扬声中,试图找回自己童年时最缺失的部分。慢慢的,一个男生注意到我,经常来找我说话。他是当地的大学生,我对于成绩好的人有种天然的亲近,总拉着他问东问西,他也都很耐心地告诉我。
        
后来我才知道,他早就从我的问题中,发现我并不是大学生,只是善良的他,从来都没有戳穿我,而是小心翼翼地为我保留着那份虚拟的骄傲。
在我生日那天,他告白了。面对着幽蓝屏幕上的那句“我喜欢你”,我有种特别不真实的感觉。胸腔里像被人放了一把大火,又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喘不上劲,甚至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这么直接的善意,有人喜欢我,有人喜欢我,竟然,有人喜欢我。我不再是被嫌弃、被憎恶、被无视的那个多余人,有人喜欢我。
后来的我,无数次想起,都觉得他是上天给我的补偿。
他不知道我心里的地动山摇,发来一个紧张的问号,我抑制不住地痛哭,问了他的电话号码,直接打过去。对面传来的声音非常温柔,蒸出我背后一身细密的汗。在电话里,我向他坦白了自己的出生经历和真实情况。

第二天,我们见面了。
没有了网络的遮掩,现实中的我是那么局促。他也非常害羞,不敢正眼看我。我们就一圈一圈地沿着街走,他给我买了一桶大大泡泡糖,我嚼着,嘴上嫌他傻,心里却很甜很甜。
跟他的恋爱,于我而言是救赎。他总是鼓励我,肯定我,我在他口中是那么优秀、独立和可爱,就像一个完美的人。他的温柔、体贴和爱,是我从未有过却又最渴求的东西。我依赖他,也眷恋他,更崇拜他。这样的情感让我不停地自省,是否配得上他。
我决定去考专升本,成为和他一样的大学生。下班后,他带我到他们的教室自习,给我讲题,无数次看着他柔和的侧脸,我都很想哭,我觉得自己何德何能,拥有这么好这么好的人。
工作和学业都要兼顾的我,很快就感到时间的窘迫。我不想开口问家里要钱,只能每天少睡两三个小时去看书做题。
他看出我的疲惫和憔悴,劝我把工作辞掉,他可以先借我念书的钱。然后,他拿出了自己早就写好的欠条,有些霸道地催促我签字。看着这个永远能猜到我顾虑的大男孩,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一辈子对他好,非他不嫁。
       
考上大学后,我的思想里还是有种名不正言不顺的自卑,觉得自己是专升本来的,不如那些统招的同学。血液里流淌的负面情绪被重新唤醒,让我在很多时刻都如同惊弓之鸟,六个人的宿舍里,我格格不入。

我怕大家看不起我。可是我不知道,越是这般怯懦,别人越是看不起我。
细心的他,发现我上了大学后非但不开心,反而一天比一天沉默。他试探着问我:“我是你男朋友,是不是应该请你室友吃顿饭?”我咬着嘴唇直摇头,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接下来的日子,他不停地让我唱歌给他听,因为他觉得我唱歌特别好听。我就一遍一遍地唱,唱歌的时候总觉得很放松,好像一切烦恼都流淌在音符里,歌声断了,忧愁也就没了。
几周后,我们学校要举行歌唱比赛,他一直鼓励我去报名。我连忙拒绝,说自己不行。他耐心地劝我,这是一次很好的表现机会,不要错过。更重要的是,他不愿意我的美只有在他面前才能绽放。他告诉我,如果想和儿时的自己彻底告别,我必须学会真正去拥抱这个世界。
比赛那天,我忸怩地站在舞台上,追光灯打在我身上的一瞬间,台下的目光齐刷刷地看着我。一下子把我拽回儿时被同学们议论“没人要”的光景。
我抓着话筒的手控制不住地发抖,大脑一片空白,眼圈开始发红,那些被我压抑着的仇恨和自卑,一圈一圈地往上涌。
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没有,它们被我藏得越深,根扎得也越深。

我捕捉到台下的他忧虑的目光,只想用眼神向他道歉,告诉他“对不起我真的做不到”。在我刚准备在一片嘘声中狼狈下台的时候,他突然站起来,大声地唱起我准备的myheartwillgoon。
看着平时内敛文静的他,扯着脖子像背书那样,五音不全地喊着歪七扭八的旋律,我愣住了。全场的焦点一下子转移到他身上,人群爆发出的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他通红着脸,却不曾住口,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就那么唱着。
那一刻,对一向害羞的他而言,或许不亚于凌迟,难熬且漫长。
那一刻,他是别人眼里的小丑,却是我心中最高大的英雄。
他豁出一切地鼓励我,只为了扶起我那年跌倒在沟里然后再也没爬起来的灵魂。
我定了定神,举起话筒,顺着他的歌声唱了起来,溷合着眼泪、悸动和心跳。
他一路“护送”着我,直到副歌部分,在高音爆发出来的那一刻,我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的身体里破土而出,最后又圆融成为一个崭新的我。
        
我不再关注周围人的反应,眼里只有闪闪发光的他。
唱完以后,我在掌声中鞠躬下台,心里无法平静。我不在意名次,因为我获得了比名次更重要的东西,我也拥有着比名次更重要的东西。

我的舍友拍拍我:“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他凑过来说:“大家有空的话,晚上我请你们吃饭!”
回忆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心里很暖很暖,被这样的人爱过,我觉得这一生已经足够。
所以想想,好像也能接受我们的分离,神仙一般的爱情,连老天都会嫉妒的吧。
大三以后,他决定考研,考P大。他要念金融,穿着西装走在华尔街的样子一定很帅。他说要赚很多钱,给我很好的生活。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探讨着结婚以后的小家有多么温馨,他说我是女文青,到时候还要给我开家咖啡店当老板娘。自己经营,有生意就做咖啡,没事就看看书,永远不会受委屈。
他还说,要给我爸妈买一套很大的房子,让他们无地自容,当初那样对我,现在后悔了吧。
他真的是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可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
那天下午,他发信息告诉我,他要去参加同学的生日会。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他还没回宿舍,我叮嘱他少喝点酒,后来实在撑不住困意就先睡了。
每当想到这个,我都恨不得冲进回忆里捅自己一刀。为什么不去接他,为什么不去现场制止他喝酒。

第二天,我上午给他发消息,他没回。
中午给他发消息,还是没回。
我心里有点忐忑,打了个电话过去,没人接。
下午的课上得我心神不宁,决定一放学就去他学校找他。可是放学再打,传来一个带有哭腔的声音:“他走了”。
走了?走了是什么意思?一时之间我没回过神:“去哪了?”
“去世了……”
我的脑子里像有一万朵烟花炸开,耳朵里嗡嗡的,我觉得我聋了,要么就是我疯了。他在说什么?什么去世了,谁去世了?
我疯了一样的往他学校跑,甚至忘记了坐车。一路上,我哭不出来,只是机械地迈着两条腿,呼吸不了,肺炸了一样的疼,每跑一段,就要倚着墙干呕一阵。是不是在做梦?是不是在做梦?
我跑到他宿舍的时候,他的舍友只有一个了。
“怎么回事?”我看着他冷静地问:“我男朋友呢?”
“他去世了。他家人现在在殡仪馆,你去吧,他们知道你。”
        

直到在去殡仪馆的路上,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什么叫呕吐物窒息?什么叫“他一直侧躺着我们以为他酒喝多了在睡觉,就没喊他,发现不对劲去摇他的时候,人已经硬了”?什么叫节哀顺变?
到了殡仪馆,一间一间找到他,躺在那里的人是谁?我不认识哎。他不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是活的,会呼吸,会笑着抱我,会说很多温暖的话。
那个僵直的冰冷的煞白的人,是谁?所以,我男朋友没死啊,那又不是他。
为什么他舍友在哭,他们为什么要看我,为什么站在冰棺旁边的两个长辈,跟我在照片里看到的那么像,只是老了很多?
搞错了吧。
我转身就走,他舍友叫住我:“你都不看看他吗?”
看谁?有什么好看的,躺在那的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认识。
我心烦意乱地转身,被门槛绊了个跟头,什么嘛,这么明显的门槛竟然看不见,果然觉还没醒。
“你是倩倩吗?”那个阿姨开口。
我不敢转过身去,只是愣愣地站着。
“我们知道你,他跟我们说过好多次。如果你愿意的话,这几天都可以在这里。”

我木木地走过去,他妈妈拍了拍我,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那是他的味道。
接下来的几天,选遗照、遗体告别、招待老师同学……一切的一切都很快,快得我没有知觉,没有反应,只是呆愣愣地站着。
直到火化,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推进去,被推进火里,我像是整个头皮都被人掀掉一样,突然厉声叫了起来。
我讲不出话,组织不出完整的语言,只是叫,然后往前冲,我要阻止他们,阻止那些人烧死他。
阿姨和叔叔扑上来拉我,眼泪哗哗地流。我几乎是拳打脚踢,干嘛啊,他们要烧死你们儿子!都不拉一下的吗?!
然后,一米八二的大个子,就变成了一小罐灰。以前都是你呼啦一下把我抱起来,现在我可以那么轻易地也把你举高高,是不是很奇妙。
你照顾我、保护我,让我的以在羽翼下求活,甚至重生,就像是一块拼图,塞进了我一直缺的那个黑洞里,现在,也要把你放进黑洞里,还得埋起来。
直到这时,我都没有接受他已经离开的事实,除了火化那一炸毛,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有神经感知好像全部中断了。
        

哪里都有回忆,哪里都是他的气息。这条路,我们一切走过,那家店,我们一起吃过,这个台阶,我们拥吻过……一切的一切,这个城市的一砖一瓦都有他,他哪里走了呢,分明还在嘛。
我穿着他的衣服,抱着他的书包,翻着他的书,还有气息,还有温度。叔叔阿姨给我他的钱包,里面有我们的照片,背后写着日期。钱包里还有没花完的钱,那我就收着啦。
我从未感觉他消失,只是吃饭、睡觉、学习、呼吸的时候,会想他。他不在这里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有一天我会去找他的,所以我一点都不害怕。
他想学金融,那我就转专业嘛,文科生从头开始学金融,真是一件很难的事。幸好我才大一,有三年的时间准备。我相信他一定能看到,我有在努力学习哦,每天都学到很晚,去金融学院蹭课,自己买书,下课去问老师问题。
不就是P大X教授的研究生嘛,我帮你考啊,考上记得回来看看我。
直到有一天,我借了一本书,借阅卡片有他借的名字,却没有还的时候的签字,不知道是谁,用铅笔,在方框里写了灰色的两个字“已逝”。
我不可抑制地抱着那本书,冲进厕所里嚎啕大哭,那一刻,我才真的意识到感受到他死了,他真的死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他不在了。
我身边所有一切,有关于他的一切,强留的一切,是遗物,是遗物啊。
那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整个心脏都有种被掏空的感觉,喝水都能听到胸腔里传来的回声。
做什么都会想到他,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这么残忍,甚至后悔当初没有给他生个孩子。
那么多不幸福的婚姻,觉得孩子是个累赘;可对于夭折的感情,孩子是唯一的念想,是他存在过我们爱情存在过的证明。
舍友安慰我:“他那么好的人,你们如果真的有孩子,他才会走得不安心。”
我又一阵鼻酸。
我宁愿他噼腿和我分手,娶了别的女人永远离开,也不想以这样的方式天人永隔。
《海边的曼彻斯特》里说: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被原谅,也不是所有的伤痛都可以被抚平。总有时间也无能为力的事情——比如爱,比如思念。
掏心掏肺的思念,折磨人到死,实体对象,却只剩下了公墓里的那块碑。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叔叔阿姨听闻我情况很差,特地赶来看我,给了我很多他小时候的照片,说了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在他们的口中,我再一次了解了这个我深爱的男人的全貌。我觉得我要活着,替他的那份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P大的研究生,虽然没去成华尔街,但在证券所里当了客户经理。每天都很忙,一身西装行头确实很精神,所有人都说我气质好。
我在他们老家开了一间咖啡店,叔叔阿姨在经营着,有一整面墙,挂满了他的照片,我一有空就会去帮忙,他们待我如同亲生女儿。
       
没有花太多钱,我给爸妈在农村新盖了一个小洋楼。经过这么些年,他们再见到我,陌生的目光中,竟然有了恐惧和谦卑,尴尬地拍拍我的手,夸几句:“有出息了。”
奶奶已经去世八年多,临终前念叨,这辈子唯一对不起的就是我。
……
可是这些,他都看不到了。
他让我不要吃那么多速冻食品,我再累都会回家好好煮饭;他想我留长发说了好久,我嫌麻烦一直是波波头,现在已经齐腰了;他一直说要去看看呼伦贝尔大草原,我独自一人在蒙古包里住了十来天,每到一个地方,就把他的照片拿出来合张影……
我不曾一刻真正放下过你,终是活成你所有喜爱的模样;也学会在想你的同时,好好生活。
很多事情好像都变了,很多记忆中的晦暗重新沐浴在阳光下,自己以为很难过的坎也都烟消云散了。我想,那一定是他在天上默默地守护我。

这么多年来,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畏手畏脚,极度自卑又极度自尊的小女孩,他用爱和离开,赋予了一个不被欢迎的生命所有的荣光和意义。我承载着他给我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去感受和给予爱和温暖。
虽然看到类似的猝死事件,还是会被拖入地狱,透不过气来。因为太过突然,因为来不及反应,因为没有心理准备,因为感同身受。但我始终相信,铭记就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有人说,人这一辈子会死三次。第一次是生理层面的死亡,医生宣判你死掉的那一刻;第二次是身体上的消亡,被烧掉以后世上再无此人;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也离开这个世界。
所以,只要我在,他就还在。
我曾经安慰过自己,如果他很好地活着,或许我们之间也会从《泰坦尼克号》变成《革命之路》,相濡以沫被柴米油盐所耗尽,他的离开是爱情保鲜的完美答桉。
我曾经咒骂上天,从小就给我安排了这么多不幸,还要夺去我最爱的人,为什么如此不公。后来觉得,能够拥有这样的人,和他同行一段,我承受过的所有巨大痛苦,都值得。
我没有刻意不谈恋爱,只是遇见太过惊艳的人就很难再心动。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会一直好好的,他用爱改变了我的一生,我下辈子还找他。


希望来生,换我守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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