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市毛纺厂附近的一座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最早赶到现场的正是新城分局刑警队的警员。
彼时,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为郑润民,副局长是冯志明,刑警队队长是刘旭,3人当时都是专案组成员,后来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彰。目前亦全在处分名单之上。
1996年4月20日,《呼和浩特晚报》发表了一个整版的通讯:《“四·九”女尸案侦破记》。报道提及案件的侦破过程。
“冯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对报案人产生了怀疑,“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
报案人正是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工友闫峰,两人都是呼市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
1996年,中国正处“严打”期间,辖区内发生命案,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的郑润民背负极大压力。
18岁的呼格吉勒图成为警方主要的怀疑对象,据一位曾在新城区公安分局工作过的警察介绍,当时郑润民极为恼火,在办公室大骂办案人员,指示尽快突破呼格的“心理防线”。
这位人士还听到郑润民让办案民警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后来他在报纸上找到答案。“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最后证明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是完全吻合的。”
这是呼格案中不多的物证,但后来这份物证的有效性受到广泛质疑,因为血型并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