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三位领导外,新城分局还有4位警察受到追责。他们分别是,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刑警队副队长赵月星、刑警队技术员任呼镇、侦查员孙永林。4人当年都参加了呼格案的侦办过程。
因为案情重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当年也有多人参加到呼格案的侦破之中,主要是该局五处的相关人员。
除了马向红、韩继平两位预审科的民警外,时任呼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王日东、预审科科长孙庆荣等都在问责名单中。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城区公安分局当年一位民警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当年 “呼格案”案发后,他于次日赶到新城区公安分局坐镇指挥,并作出3点“特别指示”,要求“注意审讯环节,从供词中找出破绽,抓住不放,一追到底。”
呼市检察院7人被追责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在对“呼格案”的问责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共有7人被追责。
该市退休检察官滑力加此前接受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采访时认为,检察院当时不应对呼格吉勒图提起公诉。
他说,“呼格案”有3大疑点,公安存在主观办案之嫌;缺少直接证据,死者体内精斑未做DNA鉴定;公安涉嫌刑讯逼供。
但当年,“呼格案”进入批捕、公诉环节时,对于这样一个有明显漏洞的案子,检察院并未起到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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